網站搜尋:

輔導室:桃園市內柵國民小學-優質教育園地

蔡志成 - 輔導室 | 2021-09-09 | 人氣:42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9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2034A號函暨本府社會局11097日桃社兒字第1100073557號函辦理。

二、查衛生福利部107416日函頒「未成年懷孕服務及後續追蹤輔導作業指引」,相關規範因已調整併入旨揭服務方案,爰自即日停止適用。

三、請貴校於知悉學生懷孕時,應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之1及教育部所訂「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規定,採取必要之相關措施,協助學生完成學業,落實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益。

四、另為支持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本市相關社會福利及補助資源如下:

(未成年諮詢及支持服務:北區(社團法人桃園市基督教女青年會,聯絡電話:03-3357730分機27)、南區(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聯絡電話:03-4226558分機21)

(福利補助諮詢及申請:

1、桃園市弱勢(緊急)兒少生活扶助、桃園市自立生活經濟補助、弱勢兒少醫療補助:本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319-6322

2、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本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綜合企劃科,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64-6465

3、托育補助及育兒津貼:本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26-6428

(貴校於執業過程遇有16歲以上未滿20歲合意懷孕或未成年父母具社會福利需求對象,得填妥「桃園市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個案轉介表單(如附件)」,並以傳真(03-3347969)或掃描電子郵件傳送(104140@mail.tycg.gov.tw)等方式,傳送本府社會局專責承辦窗口,並以電話聯繫收案情形(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徐社工,電話:03-332-2101分機6321);另對象涉及未滿16歲或16歲以上遭受性侵害或性剝削懷孕者,請務必依法進行責任通報(關懷E起來)

  •  
    1) 未滿 20 歲懷孕服務及後續追蹤輔導服務方案.pdf
  •  
    2) 桃園市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個案服務轉介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