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因應全國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全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7月2日(五)止,原本市公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上開疫情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調整併予延長至110年7月2日(五)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10年6月7日通報辦理。 |
二、 | 請貴校(園)於維持基本校(園)務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提下,仍依本局110年5月26日桃教人字第1100047389號函辦理。 |
三、 | 停課期間,高中以下學校(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各校(園)教務及學務單位應調配必要人力(含行政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及照顧等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