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本府16局處性別平等具體措施進階培力工作坊實施計畫、本府111年9月16日府社綜字第1110257263號函及本局112年4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20035804號函辦理。
二、
本案為提升本市國小身心障礙課後照顧人員對於本市前三高比例之特教類別(學習障礙、自閉症、智能障礙)學生之性別平等概念,爰辦理本次研習。
三、
參與對象:本市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相關辦理人員及照顧人員(含專班教師、計畫承辦人員、助理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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