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2年4月28日桃新綜字第1120001871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交通部年度宣導重點第二季主題(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請走行人穿越道),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請貴校自112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惠予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均如雲端連結:
https://reurl.cc/V8ZElR),以宣導交通運具使用安全之重要。
三、
惠請將前開標語及影片之播放情形於1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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