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暨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學生鑑定簡章暨本局112年12月5日以桃教特字第1120122132號函辦理。
二、
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資格為就讀本市之112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訂於113年3月辦理初選、4月辦理複選;為使各國小親師生熟悉並了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相關事宜,發掘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特辦理旨揭說明會,旨揭說明會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
參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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