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12年2月21日桃新綜字第1120000753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惠請貴校自112年3月1日(星期三)起至同年3月31日(星期五)止,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動畫(均如雲端連結:
https://reurl.cc/Rv1DEZ),以宣導交通運具使用安全之重要。
三、
惠請將前開標語及影片之播放情形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至「桃園市1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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