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據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一) 服務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及其相關家長、 老師等。
(二) 服務內容: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三) 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之諮詢服務。
(四) 執行地點: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家庭教育中心。
三、本案陪同個案諮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為落實防疫規定與兼顧心衛諮詢之功能,請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