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度
「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人才庫培訓課程進階班」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貳、研習目的:
一、透過課程介紹,強化各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
能力。
二、藉由校園霸凌事件辨識與調查、晤談及危機溝通技巧等課程,提升各校
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專業能力。
參、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桃園市立龍興國中。
伍、研習時間:110年12月13(星期一)、12月16(星期四)共計2個全天。
陸、研習對象:培訓人員須參加過初階課程,培訓人數以40人為限(學校人員35人,桃園律師公會5人);本課程為進階課程,完成初階與進階課程學員方得授予完訓證書;
培訓作業最遲於110年12月23(四)前電郵寄至enping.law@gmail.com,作業請註明編號、
校名及姓名,逾期或未交作業者,不予發給結業證書。
柒、研習課程:如附件1。
捌、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龍興國中(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100號)。
玖、報名方式:請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辦理單位,龍興國中。經審查資格後錄取,額滿後停止受理報名。
拾、相關規定
拾壹、本計畫奉核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另函增(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