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內柵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
民國107年11月28日桃教中字第1070101343號 函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課綱)總綱柒、實施要點五、(一) 3、所定,於本市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學校)實施公開授課,期藉由公開授課增進專業對話與成長,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確立學生有效學習之本質任務,特定本要點。
二、進行公開授課人員(以下簡稱授課人員)如下:
(一)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聘任之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授課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三)下列人員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同授課人員:
1、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兼任教師。
2、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課、代理教師。
三、公開授課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校內公開授課
1、授課人員應在服務學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為原則。
2、授課人員應在服務學校,每學年至少擔任一次觀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之教學觀察。
3、校內公開授課可結合領域課程研究共備社群、輔導團分區輔導、到校輔導、分組合作學習、學習共同體、議題融入領域教學等方案辦理。
(二)區級以上公開授課
1、鼓勵學校每學年度辦理一場區級以上公開授課研討會。
2、學校辦理區級以上公開授課、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等相關流程需連續安排,並應於研習開辦一週前發文函知其他學校,以利報名參與。
3、辦理或參與區級以上公開授課研討會,學校薦派及工作人員以公假課務排代為原則,自由參加者以課務自理公假登記為原則。
四、公開授課之實施流程如下:
(一)共同備課: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針對授課單元共同備課討論,得與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專業學習社群、年級或年段會議合併辦理,需有備課紀錄或影像紀錄。
(二)說課活動:授課人員應簡要說明觀課課堂之教學單元,對於觀課者及觀察內容作簡要說明,並依約定進行小組觀察或全課室觀察。若參與觀課之人員皆為原有共備社群成員,亦對該班學生學習狀況了解,則說課活動可省略。
(三)公開授課:授課人員每次以一節為原則,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並於實施公開授課前提供簡要版教學設計表件,供觀課教師參考。
(四)教學觀察:行政單位應提供觀課教師教學觀察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並於觀課前分配觀課教師觀察不同學生之學習。
(五)專業回饋:推舉議課主持人,由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
觀課教師應於公開觀課結束後繳交教學觀察紀錄表件,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結束後繳交教學省思心得表件,並由學校彙整存查,以利相關研習時數核發事宜。
(六)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紀錄,由服務學校覈實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七)觀課教師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所提供之專業回饋紀錄,由學校覈實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五、學校衡酌校本特色、資源及文化,經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討論通過後,訂定公開授課計畫,並於學校網頁公告。
重點如下:
(一)公開授課得結合學校定期教學觀摩、教師專業研習、課程與教學創新、教室走察或教育實驗計畫等辦理之。
(二)教學觀察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參與者應全程參與,內容包含:共同備課、說課活動、公開授課及教學觀察,並應遵守觀課倫理不損害學生學習權及隱私權)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增進家長參與教師教學、學校課程、教學實踐及專業回饋,建立親師生共學之學校文化。
(三)學校得提供公開授課相關之研習課程,協助校長及教師實施公開授課。
(四)學校行政單位彙整核定公開授課計畫,公告各學年度辦理場次,上學期於九月三十日前、下學期於三月三十一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並據以實施。
桃園市108學年度大溪區內柵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活動
第1學期辦理時間規劃表
項次 |
授課者 |
授課班級 |
領域/科目 |
時間/節次 |
參與觀課者 |
備註 |
1 |
李明金 |
六甲 |
自然 |
10/14(ㄧ) 第三節 |
簡士寬、馬雪娟、蘇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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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簡士寬 |
五甲 |
自然 |
10/17(四) 第五節 |
黃美鳳、李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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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馬雪娟 |
四甲 |
數學 |
10/16(三) 第二節 |
吳曉蓉、林慧雯、潘筑甄、葉柏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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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潘珮瑜 |
五甲 |
英語 |
11/15(五) 第三節 |
夏秀華、李桂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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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饒瑞峰 |
五甲 |
數學 |
12/18(三) 第四節 |
吳曉蓉、潘珮瑜、簡士寬、夏秀華、葉柏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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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葉柏均 |
五甲 |
體育 |
11/19(二) 第六節 |
簡士寬、潘筑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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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桂英 |
ㄧ甲 |
英語 |
12/26(四) 第二節 |
李明金、潘珮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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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請各位老師自行選填一週次公開授課者,每位老師1場教學,1-2場觀摩他人。 二、教學者繳交 【附錄-6】教師同儕學習活動照片(一份) 三、教學活動設計請於教學前一週,回傳電子檔給教學組長。 四、節次的規劃是上午4節,下午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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