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115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工作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服務方式為輔諮中心處遇性輔導個案,經專輔人員評估後,將有需求學生排入本服務諮詢時間,並請學校於案件申請成功後,另行提供轉介至諮詢日前二週學生輔導相關紀錄。 |
| 三、 | 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諮詢專家: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團隊。 |
| (二) | 參與人員: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及本市公私立高國中小學學生及其相關家長、教師、網絡單位等個案輔導相關人員。 |
| (三) | 服務內容: |
| 1、 | 心衛諮詢為單次性諮詢,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並提供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之諮詢服務。 |
| 2、 | 本服務後續將提供個案諮詢報告,前揭諮詢報告為學生輔導相關資料,請貴校依「學生輔導法」等相關法規妥善保管。 |
| (四) | 執行時間及地點: |
| 1、 | 時間:115年3月至8月之週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
| 2、 | 地點: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部 (東安國中四樓)。 |
| 四、 | 本案參加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之相關教師及輔導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得由學校公假排代。 |
| 五、 | 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輔諮中心專輔人員藍郁雯社工師,電話:(03)4609199分機 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