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社會局112年5月15日桃社團字第112004578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獎項推薦日期,自112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候選對象及選拔標準請參閱選拔要點。 |
三、 | 請推薦單位依選拔要點第8項第2點規定備妥相關資料,一併掛號寄送: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
四、 | 有關本獎勵推薦文件涉及候選人個人資料部分,務必請各推薦單徵得候選人本人之同意,方得以推薦。 |
五、 | 選拔要點及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vol.org.tw)「資源分享」下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電洽該會承辦人林社工員(02)23917766。 |
六、 | 檢附旨揭選拔要點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