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局114年10月23日桃教特字第1140105507號函及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115年1月28日岡國情支字第1150000775號函辦理。 |
| 二、 | 因應研習課程進度之需要,調整寒假梯次複訓研習課程日期至115年1月31日(原訂為115年1月30日)。 |
| 三、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本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若於平日辦理,得公假課務派代(無補休),若於假日辦理 ,參與之教師及工作人員可依簽到退時間,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覈實補休(得課務排代)。 |
| 四、 | 餘仍請依本局前揭函示辦理。 |
| 五、 | 檢附旨揭修正後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