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2年5月9日桃體總字第1120000232號函暨所屬保齡球委員會(下稱保委會)112年5月3日桃體保齡球字第112000503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保委會承辦,原訂112年5月20日至7月20日(共9日)辦理,考量近期各項賽事眾多,爰變更競賽日期至112年6月24日、25日、7月22日、23日、29日及30日辦理。
三、
比賽時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 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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