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112年5月2日桃體總字第1120000219號函暨所屬羽球委員會(下稱羽委會)112年4月28日桃羽聰字第111004號函辦理。
二、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羽委會承辦,原訂112年6月2日至4日假桃園市立蘆竹羽球館辦理,惟適逢競賽場館整修期程,爰變更於112年6月16日至18日假中原大學體育館辦理。
三、
比賽時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 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 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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