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4年1月16日桃教特字第1140005021
二、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研習對象:本市國小及國中階段學校教師與教職人員。
(二)辦理日期:114年3月12日(星期三)、114年3月1
、114年3月26日(星期三)、114年4月2日(星期三)、
(三)請參加人員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in
-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入
三、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03-466